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2020-0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有关规定;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列为2020年中山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31号)的规定,在名录发布的90天内对本单位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进行公开。具体的信息见附件1到附件5所示。

附件1:基础信息及排污信息.zip

附件2:监测报告.zip

附件3:环评及行政许可信息.zip

附件4:污染设施运行情况.zip

附件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