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搬迁扩建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公示时间:2024-12-27

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搬迁扩建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7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2月27日-2025年3月27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建设于中山市神湾镇海港村港康路1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3°20′35.126",北纬:22°17′41.068",主要从事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的生产,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30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0万平方米

项目设计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0万元。实际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26652.8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530.18平方米,现阶段项目有员工50人,厂内不设食宿。

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集中深度处理;

生产废水:项目玻璃清洗用水主要包括玻璃机加工清洗用水、洗片机清洗用水、水刀机清洗用水,玻璃清洗总用水量为3.234t/d(970.2t/a),排污系数取0.9,则玻璃清洗总排水量为2.911t/d(873.3t/a),玻璃清洗用水集中收集到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处理)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磨边、切割、钻孔工序,用作冷却水,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打丁基热熔密封胶、打硅酮密封胶、高压、彩印、酒精擦拭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收集后通过单极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打砂产生的粉尘废气:项目打砂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废气,以颗粒物计,项目通过简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粉尘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声措施来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废物暂存间地面均做了水泥硬化处理和防渗措施,场地周边均设有围堰,可防止渗漏液外溢,具备防风、防雨、防渗滤功能。

其中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分别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神湾镇海港村港康路1号

联系人:邓森雄

电话:1354309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