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府办印发方案强化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打响冬春环境质量保卫战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7-11-15

本报讯 (记者张小媚 通讯员甘宇生)日前,市府办印发《梅州市今冬明春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梅州市正式打响今冬明春环境质量保卫战。

今年以来,我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但1月至9PM2.5PM10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个别时段超标,水环境质量未达到预期目标。随着冬春季节来临,天气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存在较大困难和压力。为此,市府办出台《方案》,旨在有效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确保全面完成省下达梅州市的大气、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今冬明春环境质量保障期为2017116日至2018310日,重点时段为第五届世界客商大会和明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监测预报和预警,确保全市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方案》对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分别提出防控和保障措施,要求加大对火电厂、工业源、道路移动源、扬尘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其他污染源的控制力度,改善空气质量;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管理,抓好水质保洁,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保障水环境安全。

《方案》提出,第五届世界客商大会期间,要通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污染源的管理,实行空气质量24小时连续监测、清凉山水库和梅江河饮用水源水质加密监测;明年春节、元宵节期间,要加大对违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城区全面禁止燃烧烟花爆竹,避免出现污染天气,确保梅州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