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南山河流域整治畜禽养殖场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7-11-24

南山河流域整治畜禽养殖场 

今年以来,云城区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依法关闭南山河流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66家,清理进度为93.0%,共清理栏舍面积约9000多平方米,清理转移畜禽18500多头(羽);剩余5家,计划于11月底前关停。

根据《关于印发<云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云区府办〔201713号)文中畜禽禁养区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云城区南山河流域两岸向陆地纵深500米范围内及支流域两岸向陆地纵深200米范围内”,南山河流域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清理情况如下:南山河流域分别经过云城、河口、高峰三个街道,其中河口和高峰街道范围内没有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云城街道合计有71家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下一步,云城区将加快清理剩余位于禁养区内的养殖场,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