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强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整治
6月初,潮州市政府专题部署潮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强调要明确任务、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建单销号,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潮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潮州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改,筑牢饮用水水源安全防线;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痛下决心,彻底整治;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建单销号,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见效;要合理配置水源保护工程和管理措施,强化日常巡查,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
二、倒排时间计划,细化工作任务。一是加快生活污水排放整治工作。加紧推进沙洲岛人工湿地提标改造工作加快排污管网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实现污水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并由泵站输送到市区市政管网;强化古美泄洪口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不排入韩江。二是加快“两违”问题整改工作。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按属地管理对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堤路沿江一侧所有违规违法构建筑物进行全面清查,限期彻底清拆。三是加快环保问题企业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工作机制,按照联查工作机制,联合依法查办环保问题企业,责令企业进行停产关闭并限期搬迁。四是加快穿越保护区道路桥梁问题整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完成穿越水源保护区桥梁径流导流系统改造建设和沿江道路防撞墙、径流导流系统建设等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治到位。潮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列入政府督查范围,并按专项督查组要求实施问责。对整改整治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突出问题,情节严重的按程序移送纪委监察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定期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坚持督促检查和追责并举,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