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环境保护局约谈全市重点排污企业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管控,增强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潮州市环境保护局于7月12日下午召开集体约谈会,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一次集体的约谈,并对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认清形势。污染防治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决打好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之一,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本市重点排污企业要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二是加强学习。要提高企业自身的学法能力,尤其是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严格自查。企业要在企业产能、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三方面加强自查,确保企业产能符合环评要求,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严厉执法。环保部门要按潮州市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健全执法机制,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潮州市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环保局5个部门《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潮州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经调查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停产整治、行政处罚等。接下来,市委市政府还将出台更加严厉的措施,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建设美丽潮州,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
参会企业代表在会上做出表态,表示将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政策,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参会企业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达标排污,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监管,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