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
今年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是普查工作的关键年。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惠州市积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条件,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目前已经顺利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
惠州市建立了清查名录库。根据国家和省下发的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汇总收集市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的工业、农业和锅炉等数据信息,形成市底册下发各县(区)进行筛选,建立全市清查名录库,为全面清查提供数据支撑。明确了清查分级负责。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清查工作由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县(区)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保证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更好地推进普查工作,我市召开了推进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各县(区)也相应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推进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分别与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联合发文,共同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入河(海)排污口清查工作。
同时,惠州市加强对污染源清查工作指导,建立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微信群,及时传达国家和省普查办有关清查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及时解答问题,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刊登专题报道、在环保公众网发布“致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以及宣传小册子、宣传海报和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举办了生活源锅炉、入河(海)排污口、清查技术规定等培训,提高清查工作水平。
惠州市污染源清查底册数71174家,清查阶段共排查75157家,实地排查新增3983家,初步确定纳入全面入户调查对象26841家。
其中惠州市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数量为68230家,已清查数量为71304家,实地排查新增3074家,确定纳入全面入户调查对象2429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底册数量1150家,已清查数量1301家,实地排查新增151家,确定纳入全面入户调查对象42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底册数量1007家,已清查数量1156家,实地排查新增149家,确定纳入全面入户调查对象1017家;生活源锅炉清查底册数量159台,已清查数量179台,实地排查新增20台,已入户调查的对象75台;入河(海)排污口清查底册数量628家,已清查数量1217家,实地排查新增589家,确定调查对象1029家。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将进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惠州市将采取有力措施,保进度、保质量,确保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接下来惠州市将抓好普查培训。污普工作专业性要求高,在入户普查前计划对全市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一系列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两员”业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安排,开展全面入户调查,采集各类污染源有关数据,严格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抓普查质量。建立覆盖普查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普查机构、排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责任,保障普查工作质量。在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各个阶段,按照普查有关规定要求开展质量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抓普查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强化宣传,动员普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积极参与普查,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