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环境保护局推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近日,潮州市深入推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日常环境监管力度,潮州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潮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并建立了“潮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抽签系统”,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行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检查。
一、明确工作目标。在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潮州市进一步加大对偷排及超标排放两个违法行为的重点打击,最终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
二、实行“一单、二库、三查、四核”的管理模式。“一单”即“检查对象名单”,目前涵盖的行业企业主要包括全市电镀、漂染、造纸等重点排污单位、枫溪区的羽绒水洗行业、规模较大的禽畜养殖场等,后续将结合监管和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至线路板、电解、酸洗、湿法印花、规模上的陶瓷、化工等重点行业;“二库”即市级、县(区)级两个执法检查人员库;“三查”即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企业环境保护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是否达标等三方面检查;“四核”即现场核实检查对象地点是否发生变化、核查生产(或经营)规模与环评许可是否一致、核查主要生产工艺与申报是否一致、核查污染设施的处理能力与要求是否一致等四方面内容。
三、成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随机抽查具体事务。操作人员通过抽签系统,每月随机抽取全市执法人员二次、每次三人以上,并对应在全市“检查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二次、每次二家企业进行检查;每周分别在各县区执法人员库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一次、每次二人以上,并对应在辖区内“检查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一次、每次二家企业进行检查。每次抽签结果在检查前一天发送通知给对应的检查人员,抽签结果在检查之前要求全程给予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