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出台文件加强环境日常监管工作 落实责任构建环境监管新格局
根据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近日,阳江市印发实施《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居中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新格局,推动该市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构建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网格内部要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励,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明确各级环境日常监管的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市、县(市、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各级环境保护职责,构建“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考核公平、奖惩分明”的环境监管网格,确保全市环境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继续深化完善各类环境日常执法监管要求。《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依职权进一步筛查管辖范围内存在环境隐患的盲区及死角,实行动态监管。重点监管空置及废弃厂房、土地、矿山开采场、海岛、山林、各类生态严格控制区、国有农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区、各类风景名胜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
三、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纠正环境监管“宽松软慢”、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重点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综合手段,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镇(街道)环保机构,解决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环境监管薄弱无法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
四、加强对各级网格环境日常监管考核督查力度。《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实行“二查三考核”模式,即督查、稽查、个人考核、班子考核、单位考核。加大监管失职渎职追责力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