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检察院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8-10-12

    日前,河源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推动市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河源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和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提高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河源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组合拳”,依法服务保障河源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促进实现高水平保护下的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依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依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切实加强对水源、空气、土地、矿产、林木、珍稀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诉讼监督,常态化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要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效。建立健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在侦监、公诉、民行部门建立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织,专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要汇聚生态公益保护合力,强化职能延伸,不断开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方法和途径。要汇聚生态公益保护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依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着力提高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生态检察宣传工作,以案释法,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建设生态河源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依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