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8-11-02

    近年来,河源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着力巩固提升市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推进“两个河源”建设。

    一、水污染防治:多措并举,巩固提升水质

河源市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全力呵护东江这一“政治水、经济水、生命水”。一是实行“一河(湖)一策”,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基本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县(区)、镇、村(居)四级河长体系。二是认真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开展了为期三年(2013―2016年)的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综合施策整治水环境。三是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源头防控、污染减排、执法监管、区域联动等措施,严防污染向河源市转移,严格总量刚性约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河源市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全力保护新丰江水库水质。新丰江水库生态保护工作被提升到国家生态建设规划层面,成为中央资金重点支持的全国15个生态环境保护湖泊之一。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坚持推进实施新丰江水库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出台了《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责任分解方案》《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省级立法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促进空气达标

日前,河源市出台《河源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过不断优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加强工业源治理、加强移动污染源和面源治理等措施,今年市区和各县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标年均浓度目标全面达标,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要达到96%以上。

    近年来,河源市大力实施工业减排、燃煤控制、机动车尾气达标、扬尘管控和环境监管“五大治污”工程,大力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不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严厉打击“黑烟车”,全面淘汰黄标车。二是不断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大力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三是不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城市扬尘整治、露天烧烤整治、露天焚烧整治等工作,坚决打击大气污染犯罪,协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四是积极加强污染天气会商和应对工作,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三、土壤污染防治:排查修复,保障土壤安全

    为推进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河源市制定了《河源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印发了《河源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河源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方案》。一是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二是积极开展受污染农用地修复治理工作,确定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试验示范面积250多亩。三是迅速落实固体废物企业“三个一”专项工作,印发了《关于对全市近期固体废物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等文件,着力强化固体废物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近年来,完成广东省下达的河源市涉重金属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共关闭淘汰经生态环境部认定的涉重金属企业12家,完成2个项目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全市重金属污染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