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管理领域“放管服”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8-11-09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广州市按照“摸底数、补缺口、查漏洞、压责任、严监督、强能力”的总体思路,不断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加快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回收利用,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管理领域“放管服”,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积极推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建设,补齐广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短板;二是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拟升级改建3套35吨/日处理设施,力争在2019年第三季度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尽快完成广州市医疗废物第二处理中心项目规划选址建设;四是全面提升广州市现有污水厂污泥干化减量改造速度;五是依托环保产业园推进政府投资建设污泥焚烧设施,一期处理能力达到600吨/日。

二、多措并举推进设施建设加强源头管理

今年6~8月,广州市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全省固体废物企业“三个一”专项工作整改意见,针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问题,尤其是焚烧类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严重落后的困境,多措并举,不断在“提升处置能力、促进源头减量”上下工夫,想方设法缓解广州危险废物处置的压力。

一是加大政府和国有企业参与建设固废处置设施力度形成“有利用价值固体废物市场资源配置,无利用价值固体废物政府兜底保障、无害化处置”的格局。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对广州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实施,积极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采取资源化利用、焚烧处理与安全填埋处置相结合的综合处置模式,在强化资源化利用的前提下,重点提升焚烧处置能力。

三、完善机制,压实监管职责

为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监管职责,建立长效环境管理机制体制,广州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固体废物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清单》,明确了19个单位对11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职责。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法上门”活动。在1个月时间实现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利用企业“送法上门”全覆盖。对于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顶风作案,非法转移、非法处置、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企业,一律予以顶格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第一时间移交公安部门。

四、加强监管GIS系统,全程监督固废去向

目前广州市正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的监管,要求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具体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每月汇总情况,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此项工作正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共同推进,水务部门负责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进行监管,并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环保部门则参照危险废物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对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