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并圆满完成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8-11-15

2018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建议和提案共42件。内容涉及增加空气质量监测点、生态补偿、锅炉天然气改造、长江水库水资源保护、光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经过一年的精心组织实施,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42件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实现三沟通100%,达成满意率100%

一、一把手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办理制度

(一)践行领导全程参与机制。市政府正式分办后,山市环境保护局一把手立即召开党组班子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局办理工作,研定领办和分办方案要求各部门安排有经验的同志负责办理及答复工作;一把手亲自确定、领办局重点案件,对所有答复的文稿进行逐件审阅,确保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方向一致,确保各部门办理措施落到实处,办理工作不应付、不推诿、有成效。局班子成员根据分工,亲自参与沟通座谈及调研,主动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又快又好完成办理工作。

(二)践行承办责任机制。《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办理程序、时间节点、分办部署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个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直接办、办公室日常督办的承办机制。局办公室作为分办、督办综合协调部门,将建议提案进行详细登记,按职分工;需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明确牵头部门,由该部门召集配合单位共同办理。各办理部门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承办工作,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同时,详细分解每份案件的办理时间节点,根据案件的不同要求,制定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方式,实现了既有总体统筹,又有明确责任,既有市政部门牵头,又有代表委员深度参与的良好办理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每一项办理任务。

(三)践行严格审核机制。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严把建议提案答复出口关,所有答复在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之前,均由各承办部门统一报局办公室,从政策、文字、格式、语言等方面把关,并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阅后才能对外发出。在形成正式答复件前,各部门需广泛收集有关部门和代表委员对答复初稿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提高办理工作成效。严格实施批报流程,答复件由一把手签批后方可报送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正式答复代表委员,力争做到答复100%不出错、100%不遗漏,代表委员100%满意。

二、创新办理方式,确保办理工作成效

为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效及水平,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在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办理的基础上,着重创新办理工作方式,促进办理工作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办理效率、办理成效和代表委员满意度。把加强“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上升为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现场及电话汇报等方式,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和联系,畅通了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渠道,进一步加深了提办双方的沟通和了解;座谈、调研提前天向建议提案人提供活动有关安排,让代表委员做好充分准备,沟通过程中,能立即答复的,全部当面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将在个工作日内进行解释答复,提高他们对部门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促进建议落地,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为深入推进建议提案内容落到实处,中山市环境保护各部门对建议进行认真研判,逐项抓好落实,努力把办理结果反映到政策中、体现在行动上,力求办理一件,促成一项工作落实,解决一批类似问题。结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加快中山市镇区锅炉天然气改造的重点建议,局一把手亲自领办,主动邀请代表座谈,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广东省相继印发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基础上中山市相应制定印发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中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中山落实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旨在全面细化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