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佛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广东做出积极贡献。
一、3+1”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紧盯国家及省考核目标,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村级工业园区整治四大攻坚战
一是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加快移动源治理、持续跟进扬尘污染防治等。淘汰高污染燃料设备、改造清洁能源,完成严控区域内证照不齐全、环保手续不完善的家具制造生产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开展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试点工作,对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进行处罚。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处罚“闯禁”黑烟车,立案查处工地使用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出台《佛山市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参与扬尘污染防治监督。
二是保好水,治差水,突出重点流域治理,合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大力推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佛山市已建成288座处理能力约6万吨/日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广佛跨界区域2017年新划定的禁养区内已清理养殖场5154个,完成率为99.12%,以奖促清资金累计投入约6.49亿元。高明区已有522家养殖场签订自行清拆承诺书,已经有72家完成清拆关闭。
三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稳步推进净土防御战。加大绿色工业服务中心和相关填埋场建设的督查力度。按照广东省领导到佛山市调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出台《佛山市生活垃圾和污泥“零填埋,全焚烧”工作方案》,在保障近期应急焚烧处置能力的同时,开展现有污泥焚烧项目提标改造,推进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建设。针对本地危险废物特点,佛山市积极探索陶瓷厂煤焦油和铝型材行业综合废水污泥解决路,以及危险废物收集工作。
四是整治环境突出问题,打响村级工业园区阵地战。实施《2018年度佛山市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将100个村居纳入整治范围,着力解决村级工业园区小散乱污企业数量大,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规范村级工业区环境管理。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
二、“2+4”深入推进环境管理基础工作――借势借力中央和市级环保“双督察”,以“四个强化”推进环境管理基础工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执法与服务,全力服务绿色发展。在严格执法过程中做好企业服务,开展企业暖春行动,推行领导公开接访企业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工作指引服务,完成2017年省级信用评价初评和复核工作,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黑名单”评价试点工作。环境监察分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梳理汇编《企业环保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宣传册,广泛派发给企业等执法对象,并且大量开展环保法律政策宣传,近年来对各行业几千家企业开展了培训宣讲。
二是强化督察与考核,推动环保责任落实。落实环保责任制考核及督察督办机制,完成今年第一、二季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形成最终结果并向社会公布。以“督办――挂牌督办――市委书记市长督查令”三级督办强化对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建立由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高规格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机制,有效统筹协调全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信访投诉案件严格实施“一案三查”。此外,佛山市探索建立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机制及生态环境失职失责责任调查机制,根据责任调查进程需要,由市纪委监委(问责办)提前介入协助调查,实现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与监督执纪问责的无缝对接。
三是强化改革与创新,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加快推动排污许可制改革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致力于将排污权由当前分配、无偿取得的传统方式,逐步转变为由市场竞争分配、有偿使用的新方式从而促进有限的环境容量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同时,佛山市排污权政策以权属的形式,明确企业拥有排放污染物的权利,让企业以治污为微量发展赢得红利、赢得先机,以环境保护为突破口,实现更高质量的长远发展。
四是强化宣传与教育,精心打造“佛山环保”品牌公众号。2017年在中国环境网主办的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上,获得中国环境政务新媒体市级最受欢迎公众号第一名;2018年在全国第八届“母亲河奖”评选活动中荣获“绿色传媒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