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始启动入户调查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8-09-30
头顶烈日,身披制服,各县区选聘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已开始逐一入户开始污染源普查。他们佩戴普查员证件,对企业主表明来意,说明普查目的后,认真解释各个普查报表指标,穿梭于企业的生产车间,认真核对生产工序和产污治理情况,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
本次普查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即普查所取得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作为考核普查对象是否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的依据,不得作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和征收排污费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