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2016年5月国家出台“土十条”后,韶关市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开展了共建韶关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的实践。两年多来,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创新机制,夯实先行区建设基础
韶关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以及由6个部门人员组成的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生态环境厅签订了《共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协议》,在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编制了《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建立了先行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出台了《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管理暂行办法》《韶关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管理实施细则》《韶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搭建了土壤污染防治“技术验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了项目全过程监理和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借力国内、省内权威专业机构,全面推进韶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落实先行区建设任务
(一)在污染源头防治方面,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投入资金约18亿元,完成了100多项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淘汰了315万吨落后钢铁产能,搬迁、升级改造企业70多家,实现了大宝山横石水流域达标、韶冶废水零排放、凡口矿尾矿库整治提升等预定目标,全市重金属污染的历史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二是强化农业污染源整治。完成了1200多家规模化养殖场的清理整治,全市重大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5%以上。
(二)在风险管控方面,突出全面调查、分类管控
根据国家、省“土十条”要求,结合韶关实际,全面部署并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固体废物调查等一系列调查工作。目前,农用地详查、背景值调查、固体废物调查已进入尾声,企业用地调查按计划推进。从2018年开始,韶关市根据已掌握的数据,逐步开展建设场地和农用地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工作。
(三)在治理修复方面,突出示范探索
两年多来,韶关市投入近2亿元,开展了1500亩中轻度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技术示范、1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1个污染地块场调及修复中试、2个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示范,以及25万平方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在3100亩重度污染耕地上实行“板上光伏发电、板下土壤治理”,运用多种方式探索适合不同污染类型的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模式。
(四)在管理能力建设方面,加强预警体系建设
近年来,韶关市分两期共投入3000多万元,建设10个水质和3个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空气重金属自动采样),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动态监控,及时掌握污染来源的变化情况,有效防止边修复边污染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交流,共同推动先行区建设
自先行区建设以来,密切与全国各地交流,先后有江西、黑龙江、河南、江苏、福建、云南等省环保系统到韶关市进行工作访问,韶关市也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到湖南、湖北、江苏、北京、天津、浙江等地进行调研学习。中科院地理所、生态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单位也积极参与先行区建设工作。通过不同地区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广泛学习和吸收各地土壤污染防治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对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土壤环境管理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韶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既是韶关市委、市政府应尽之责,也是反映广东省环保工作的一个窗口。韶关市将继续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辱使命,全力以赴把该项工作做好。一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把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国家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在更高的起点、更严的标准上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实现预定目标。二是按照“土十条”的要求,在继续推进先行区建设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积极为各地提供可借鉴的做法,探索各种适用技术。三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生态环境厅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