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专项保护行动
佛山市河网密布,水资源丰富,市内共设有21个乡镇级及以上的水源保护区,加上部分保护区划分时间早,划定范围大,很多问题都属于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前就建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全市纳入饮用水专项整治范围的问题共83项,占了广东省问题的9%,整治对象既有道达尔石化等世界500强外资企业,也有给地铁建设等供应混凝土的水泥搅拌站,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赔偿高、难度大,但为了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佛山市从严要求、筑好防线、守住底线、克服困难,按要求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整治任务。截至2018年12月底,除了1项问题由于客观原因生态环境部和省同意延期验收外,其余82项专项整治任务顺利按要求完成。
一、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解决作为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市委书记、市长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实地督办问题解决。鲁毅书记提出:佛山是重要的水源地,要切实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安全保障工作,除了为佛山市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外,要树立起大局意识,保障一江清水继续流向广州,为广州市民提供安全饮用水。朱伟市长在三水现场督导时,针对区政府提出广佛两地尚未协商补偿费用支出来源的问题,朱伟市长明确要求搁置争议,由地方政府先行垫付,加快处理,不以困难阻力为借口,不以经济利益为理由,确保在期限内工业问题全面关停退出。在整治专项行动中,佛山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构建党委统领、政府实施、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建立包案制,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佛山市对排查出的问题由区、镇主要领导逐一包案,并要求按照“六个一”(一个问题、一名总包领导、一个专责小组、一套细化方案、一个整治期限、一个进度分解表)的原则,快马加鞭,倒排工期,加强工程调度、优先资金使用,集中力量和资源对难点问题攻坚困难。在对未完成清理整治的环境问题实行区、镇主要领导包案制的基础上,佛山继续深化责任落实,由市政府领导、市直单位领导实行“包案督办制”,三水、南海2区的“老大难”问题由朱伟市长、赵海副市长直接包案,其它问题由环保局、交通局主要领导各自包案,并夯实各级政府、部门的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管理角色,由环保、国土、城建、水务、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从严打击涉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合力。
三、逐一核查销号,切实做到整治无死角
此外,佛山市建立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的“销号制”,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后,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现场图片和作证材料,并由主要负责人签核确认,逐一上报申请销号,确保整治工作有实效、有痕迹、有对比。在“销号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作信息调度工作,实行“日更新、周小结”制度。环保部门每天定期收集工作动态,每周汇总编制工作简报,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单位通报工作动态。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整治要求和工作期限,拿出有力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流程。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由市环委会下发督办通知书。
四、分类处置、精准施策
一是能征尽征。对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项目进行统一征收、关停,通过土地连片改造,进行生态复绿,建设湿地公园等,实现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长效治理,防止因关停企业后业主继续招商引租导致问题反复出现。专项行动中佛山市共关停工业56家、餐饮39家,拆除构筑物合计6.5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达到13.54亿元。
二是应拆尽拆。佛山市按照“应拆尽拆、以拆为主、关停为辅”原则,采取异地搬迁、补偿退出等方式方法,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全部按照“两断三清”的高标准开展清理整治。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本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补偿、拆除或清理,全市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容错机制,如拆迁、路桥穿越项目管道收集等项目,常规招投标时间长,全市安排应急资金、走应急处置流程。
四是先停产、后谈判补偿。涉及赔偿金额高、时间流程较长、问题复杂的项目,全市由区、镇两级政府牵头开展谈判,在保全证据资料的前提下,逐一说服企业采取先拆除或关闭后谈判、早拆除有奖励等方式,确保按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五是做好稳控。针对清理整治过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全市做好预防与应对,密切留意和监控相关舆论信息,及时介入,避免出现群体事件而造成负面影响。
下一步,佛山市将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好乡镇级水源保护区问题清理工作,并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