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实施“五包责任制”攻坚劣Ⅴ类和水质不达标国考断面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9-03-1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执行广东省委书记、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李希和省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总指挥马兴瑞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行动的命令》,深入抓好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补齐水环境短板,惠州市日前召开了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部署会,立即开展了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攻坚行动,确保按期实现淡水河紫溪断面、潼湖水赤岗村断面水质阶段性目标。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压实责任。明确各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和跨区交接断面消除劣Ⅴ类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区落实现场办公、下沉督导、责任公示、定期检查、定期报告“五项制度”,做到“一镇一班子”、“一项一计划”。各区向各镇派出由一名区领导挂帅的工作小组,落实整治重点项目每项由一名区领导包干,实行区级领导“包整治项目、包工作进度、包整治标准、包问题解决、包任务完成”的“领导五包责任制”;竖立重点项目《整治责任公示牌》,做到“目标明、任务明、标准明、时限明、责任明”,制订《重点项目倒排工期表》,进度明确到月,全力推进劣Ⅴ类和水质不达标国考断面水质提升工作。

二是合力推进。市有关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既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又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提前谋划,做好水污染防治项目工程的储备工作;简化程序,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施;加强联防联控,重点强化对行政区域交界断面的监督、监测和监控。

三是严格考核。引入第三方对各区全面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分、排名,对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向社会主动公开。对消除劣Ⅴ类攻坚强化量化刚性问责,突出环境保护实绩的导向作用,将消除劣Ⅴ类攻坚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范围。对提前消除劣Ⅴ类断面的进行正向激励,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消除劣Ⅴ类断面或按照《重点项目倒排工期表》,进度严重滞后的,视情约谈、通报批评、红牌警告、就地免职。

四是突出重点。2019年作为“剿灭劣Ⅴ类河涌攻坚年”,以剿灭直排淡水河、潼湖水劣Ⅴ类支流为主攻方向,以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为终极目标,全面打响“剿灭劣Ⅴ类河涌大会战、入河排污口整治大会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会战、养殖污染治理大会战、工业污染治理大会战”等标志性战役。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五是系统治水。把淡水河、潼湖流域消除劣Ⅴ类工作纳入流域各级各地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建立跨界流域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治理。用好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各项措施,抓好源头控制,减少工业、农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排放。加强污染防治,加强水质监测,严格监管执法,做到监督、监测、执法同频共振。开展编制实施水库水量调度方案,研究实施水系连通、生态补水工程,保障河湖生态基流。

六是挂图作战。将淡水河、潼湖流域消除劣Ⅴ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挂图作战,确立时间节点,实施目标管理,确保工作分期分步取得阶段成效。相关整治工程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通过强化水生态修复、水资源调度等措施,为水质改善腾出时间。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重点任务和发现问题销号制度,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

七是严格法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在重点区域、流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和环境违法行为等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及时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是信息公开。每月一次在市主要媒体公布淡水河紫溪断面、潼湖赤岗村断面水质现状和流域跨区交接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变化及排名情况。每季度组织市主要媒体赴淡水河、潼湖流域报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污染攻坚舆论环境。

九是全民参与。以消除劣Ⅴ类攻坚为主题,在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3月22日世界水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动员、引导流域内企业、学校、社区、社团等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为开展全面攻坚淡水河劣Ⅴ类断面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