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4-11-01
  
 
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食品、屠宰、酒类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司 卢延娜、程瀚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2、65645465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附件: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